防爆門廠家介紹對于甲級危險物品有什么樣的規定?
1、地上甲級固定頂立式儲罐防火間距:當單儲罐體積大于1000立方米,儲罐間距0.6D(D為儲罐直徑),當儲罐間距小于等于1000立方米時,儲罐間距0.75D。但是同時又規定,單罐容量不超過1000立方米的甲乙類液體的地上式固定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,如采用固定冷卻消防方式時,其防火間距可不小于0.6D。還規定裝有液下噴射泡沫滅火設備、固定冷卻水設備和撲救防火堤內液體火災的泡沫滅火設備時,儲罐之間的間距可適當減少,但地上儲罐不宜小于0.4D。
2、 地上甲級固定頂立式儲罐與工藝裝置之間的防火間距必須大于25米;與甲類物品倉庫的防火間距在25米—35米之間(視儲罐的大小定)。
3、 甲級工藝裝置與配電室、泵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于20米,最低不小于15米;與明火及散發地點的防火間距不宜小于30米;與污水處理廠的防火間距不宜小于30米。與廠外道路(路邊)防火間距15米;與廠內主要道路(路邊)防火間距10米;與廠內次要道路(路邊)防火間距5米;與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25米;與重要公共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50米。
4、有爆炸危險的甲級防爆廠房應獨立設置,并采用敞開或半敞開的廠房,并應采用鋼筋混凝土柱、鋼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結構,鋼柱應采用防火保護層;廠房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。
5、控制室與生產裝置之間的距離不少于15米,而且應離開電氣防爆區(危險區)。如果必須在防爆區,則朝向危險區的墻不開門窗,而且采取防爆正壓措施,使室內保持5—10mm水柱正壓,以免危險氣體進入控制室。另外,還需考慮其他因素:
A:布置在有毒氣體設備的上風頭;
B:注意要離開高溫、高壓及盛有可燃性或有毒性物質的設備;
C:控制室至少要有一面不朝向生產設施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