露天煤礦的安全設施、設備和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:
1、露天采場主要區段的上下平盤之間設置人行通路或梯子,并按有關規定在梯子兩側設置安全護欄。
2、按規定設置柵欄、安全擋墻、警示標志;
3、實行分臺階開采,臺階高度符合有關規定,最終邊坡的臺階坡面角和邊坡角符合最終邊坡設計要求;
4、電氣設備有過流、過壓、漏電、接地等保護裝置;
5、爆炸材料的管理、使用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;
6、有工程、水文地質勘查、測繪工作和邊坡穩定性評價資料并制定邊坡穩定措施;
7、有防排水設施和措施;
8、地面和采場內的防火措施符合有關規定,開采有自燃傾向的煤層有防滅火系統;
9、有反映實際情況的圖紙:地形地質圖,工程地質平面圖、斷面圖、綜合水文地質平面圖,采剝工程平面圖、斷面圖,排土工程平面圖,運輸系統圖,輸配電系統圖,通信系統圖,防排水系統及排水設備布置圖,邊坡監測系統平面圖、斷面圖,井工老空與露天礦平面對照圖。